雙十一剛過時,筆者與同學閑談時,問起消費狀況,同學在雙十一網購了2000多的東西,然而她一個月生活費僅有1000元,我問她是如何做到的,她說:“很想買的東西我先用花唄買,然后用借唄還花唄,用信用卡還借唄…”而那件她用花唄提前消費的大衣,分明穿了兩次就丟在一邊了,現在她又看上了據說雙十二超低折扣的另一件裙子。
“錢不夠花”的現狀源起電商時代的到來,網絡支付的便捷性使大學生形成超前消費的觀念。電商狂歡的表面上是給消費者讓利,實際上是在打造全民消費的熱潮,刺激人的消費欲望。據路透社報道:“中國18歲到35歲的年輕一代,對信貸消費有著前所未有的熱情。宏利金融的數據顯示,中國年輕一代身背的債務,竟達到他們月收入的18.5倍,在亞洲同齡人里排在最高一檔。”這樣磅礴的消費水平無疑是在瓦解中國年輕人的實際儲蓄能力。
消費觀念促使的沖動消費和超前消費,使信貸工具爆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花唄就是其中之一。花唄作為螞蟻金服下的信貸程序,其相對安全性和便捷性備受大學生群體的青睞。信貸是什么?用京東消費金融事業部總經理許凌的話說:“這是賒購服務。” 既然信貸是“賒賬”,那么使用花唄消費后,總有一天你得還錢。我們來算一下需要還多少錢,花唄的還款時間是確認收貨后的下月10日,也就是說花唄的免息期最長為55天。如果免息期到后,你手頭緊暫時還不了錢,那也可以申請分期還款。使用分期還款就得付手續費,對花唄用戶來說,可以在每月1~10日,對上個月的“花唄”應還金額進行分期,對應的費率分別為:分3期是總金額的2.5%、分6期是總金額的4.5%、分9期是總金額的6.5%、分12期是總金額的8.8%。例如,借1萬元分12期還,使用花唄分期需要支出費用為880元,這個數額并不算低。看似解了近渴的遠水,實際上無形中長期中讓本就沒有收入的大學生支付了更多的錢,讓理財觀念尚未成熟的大學生陷入“花明天的錢,享今天的樂”的沖動和“這月用,下月還”的自責的怪圈輪回中。
而什么才是正確的消費觀念呢?我們首先要了解我們購買的東西是否能物盡其用。《好好賺錢》這本書中實際上傳達了一個這樣的觀點:我們花錢所購買的東西,實際上包括了資產和負債兩樣東西。資產型的東西買到手后,會在未來為我們帶來正收益;負債型則是買了之后,會從我們手中奪走資源、從我們口袋中“偷走”更多的錢。比如說,營養食品對我們健康有益,它屬于資產型東西,而穿了一兩次就不要的衣服、放到過期的化妝品等等便是我們的負債,是我們的拖累。物質的欲望無邊無際,沒有盡頭,被物欲充斥的靈魂缺乏踏實和安定,充滿了浮躁。而大學生是祖國年輕一代,是祖國的未來,怎能被一顆浮躁的心操縱呢?
父母給我們的生活費,是綜合一個人正常吃穿用度和家庭境況之后給出的,希望大學生今后能給父母多一點體諒,并培養一定的欲望控制力,而不要被物欲操縱。在即將到來的雙十二消費狂潮下,也要擦亮自己的雙眼,買物盡其用的資產,而不要成為一個身心俱疲的負債人。
來源:綏寧新聞網
作者:向明怡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