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屬、縣直各單位,各企業、小區、市場主體,廣大居民:
掃“場所碼”是加強疫情監測、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內容,對促進高效健康核驗、統計分析人員流動、精準追溯排查、保護個人信息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2022〕101號)精神,切實抓好“場所碼”掃碼工作,建立健全全社會共同防控體系,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場所碼”必須應設盡設。全縣各類單位、場所(機關單位及村、社區,各企業、市場主體、居民小區等)要按照“一單位一碼”“一場所一碼”“一車一碼”的要求,自覺、如實申領“場所碼”,并及時下載打印,張貼在單位、場所出入口等醒目、便于掃驗的位置,“場所碼”損壞時要及時更換,所有單位、場所要“碼上行動”,場所碼應設盡設,不得“無碼經營”、“無碼運行”。
二、單位、場所必須逢進必掃。“掃碼通行”適用于全縣各類單位、場所出入口的通行核驗。各單位、場所管理(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掃碼查驗主體責任,有分管領導,有歸口部門負責,安排工作人員引導督促進入人員掃碼,做到“逢進必掃”“逢乘(車)必掃”,逢掃必驗,不漏一人。對于掃碼通行存在困難的人群,現場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幫助;對無智能手機的老人、兒童等特殊群體,保留手工信息登記措施。各單位、場所發現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絕該人員進入,并第一時間報告單位、場所負責人,同時向屬地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村(社區)報告,屬地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村(社區)應立即按照防控管理要求啟動管控措施。
三、全體居民必須落實個人責任。個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加強“場所碼”掃碼宣傳普及工作,動員廣大居民進入各類單位、場所(包括但不限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政務服務大廳、學校、醫院、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所,餐飲單位、賓館、酒店、民宿、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文化娛樂、旅游景點等場所,各類企業,各交通站點、交通場站出入口等場所及各類公共交通工具,居民小區、建筑工地等場所,其他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等場所)自覺遵守掃碼規定,主動掃驗“場所碼”,并向現場工作人員展示掃碼結果,全體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帶頭掃碼,做到出入各類單位、場所“掃碼亮碼、綠碼通行”。
四、行業主管部門必須加強監管。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管業務必須管疫情防控”,發改、商務、市場監管、教育、民政、住建、城管、文旅、衛健、金融等行業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職能,加強本行業、本領域掃碼查驗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將各行業、各單位(場所)主體落實掃碼查驗情況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范疇。公安、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將“場所碼”掃碼工作作為巡邏執勤、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場所、個人嚴格落實掃碼通行措施。對多次提醒仍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的經營主體,依法予以處理;對未按規定使用“場所碼”的公共場所,依法予以約談整改。交通部門要督促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網約車平臺落實掃碼工作,駕駛員應及時督促、提醒乘客主動掃碼,在查驗無誤后提供乘車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掃碼查驗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行業領域掃碼通行措施落實到位。對違反場所碼掃碼要求、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子以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綏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26日
來源:綏寧縣融媒體中心
作者:綏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編輯:龍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