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的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集中清理工作,全面規范全縣各村(社區)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相關工作。請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認真貫徹落實。
現將《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和《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指導目錄》予以公布。
來源:綏寧縣民政局
編輯:楊汐
根據上級《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的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集中清理工作,全面規范全縣各村(社區)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相關工作。請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認真貫徹落實。
現將《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和《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指導目錄》予以公布。
來源:綏寧縣民政局
編輯:楊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