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在媒體上公開姓名的村黨支部書記,前幾年籌資數十萬元,修建起村里被洪水沖毀的公路大橋,村民們要在橋頭立碑刻上他的名字,銘記他的功績,他果斷制止;爾后,他又四處籌款幾十萬元,為村、組鋪好通村、組的水泥路,村民們又要在進村路口立碑刻上他的名字,作為永久紀念,他又堅決不準……他說:“不為名干為民干!”全村群眾頌揚他是“為民書記”,把他的名字深深地刻在心里。
黨員干部干事,是為名干?還是為民干?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宗旨觀和權力觀。我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政為民,權為民用。為名干,是在為群眾辦事中夾雜進了沽名釣譽的“私心”,打著“為民”的幌子而行“為名”之實,圖的是“電視上有影、廣播里有聲、報紙上有名”,投領導所“好”,以求得自己快速“上升”;為民干,是群眾情結,是心系人民,情牽群眾,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中至高無上的地位,是為人民群眾負責,為人民群眾謀利,讓人民群眾得實惠,從不計較個人名利得失。
中央部署在全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培養群眾情結,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和權為民用的權力觀。
“不為名干為民干”,是群眾情結的彰顯,是群眾利益高于一切的體現。黨員干部都應“知民”、“懂民”、“愛民”、“親民”、“為民”、“利民”、“富民”,讓群眾情結在心里扎根。像本文開頭這位村黨支部書記那樣,“不為名干為民干”,當“人民干部”,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黨員干部心中有“民”,人民群眾心中就會永遠記住黨員干部的“名”。
來源:綏寧新聞網
作者: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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