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一些地方對單位和干部進行政績考核,只“考”不“核”,甚至既不“考”也不“核”,或草草開個“座談會”作作樣子,或匆匆發份《問卷調查表》,喊幾個打上“√”走走過場。“評比”僅“憑筆”、“評獎”光“評講”,考核變了味。
考核,是對一個單位和干部一年來的工作進行全面、系統、客觀、公正地科學考查、審核,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推動工作和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進步。
考核要“考”也要“核”。政績考核要突出科學發展導向。“考”,要看全面工作,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實際成效,看解決自身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成效。“核”,要在“考”的基礎上,對被考核單位和干部的述職報告、總結匯報材料等,逐項進行核對、核實、核準、核定,看寫的是不是符合實際,看講的是不是實事求是,是不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標準和要求,擠干政績“水分”,提高政績含“真”量、可信度,杜絕政績上的弄虛作假;“核”,還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傾聽群眾呼聲,讓群眾“打分”,充分發揚民主,提高考核的透明度。
考核既“考”又“核”,“考”出成績和問題,“核”出真實和可信,恰如其分地做出考核結論,做到“評比”,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實際成效;“評獎”,憑符合科學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的政績。唯有如此政績考核,才能突出政績考核的科學發展導向;才能克服政績考核中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才能切實推動發展觀念和發展方式轉變;也才能有利于組織部門發現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好干部,正確選人、用人,發揮政績考核的激勵作用和導向作用。
來源:綏寧新聞網
作者:袁冰清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