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新聞網訊 (記者 唐芳艷 通訊員 卿沈文)4月8日,經過長鋪子苗族侗族鄉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多次與楓香村馬蹄寨組李某某宣傳政策、深入交流、耐心勸導,最終李某某自行拆除了違建的70平方米木質房屋。
2021年11月9日,該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拆違控違巡邏中發現,李某某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公共用地上修建了2層木質結構建筑物。李某某在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建設,屬于未批先建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之規定。
針對上述情況,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限期自行對違建進行拆除,并對其下達了限期停工通知單。但違法業主拒絕簽字,沒有自行拆除。此后,執法人員再次下達停工通知書,并多次前往現場對違建當事人進行政策宣傳,闡明執法部門對違建行為一律“零容忍”的態度,耐心對其進行教育勸導,明確告知違建的嚴重后果,經過多次協調,違建當事人李某某最終主動配合,于4月8日自行拆除其違法搭建的木質房屋。
來源:綏寧縣融媒體中心
作者:唐芳艷 卿沈文
編輯: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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