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文件精神,經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
1.取消縣城區常態化下社會面核酸采樣點。
2.20類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核酸檢測自行到設有采樣點的醫療機構進行采樣,做到“愿檢盡檢”。收費標準按《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的通知》(湘醫保發〔2022〕27號)執行,如上級對收費標準有調整,我縣也適時相應調整。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綏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2月9日
來源:綏寧縣融媒體中心
作者:綏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編輯:龍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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