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新聞網訊(記者 唐芳艷 通訊員 李林)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4月1日,湖南綏寧花園閣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聯合綏寧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關峽鄉人民政府,依法對劉某某、楊某某、陳某某等5人在花園閣濕地灘涂圍網圍欄養殖進行拆除,共拆除侵占水域36畝。
劉某某、楊某某、陳某某等5人是關峽鄉花園閣村水產養殖基地老板。14年前,5人相約返鄉發展養殖業,在花園閣濕地灘涂從事圍網養殖。根據中央對濕地保護提出更高要求,湖南綏寧花園閣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及關峽苗族鄉人民政府一同下達了圍網圍欄養殖拆除通知。一看縣里派來了拆圍人員,劉某等人并非配合各級主管部門,甚至一度出現僵持抵觸一系列不友好行為。
劉某等人有自己的委屈。早在2009年春天,他們帶著外出務工積攢的全部資本,來到家鄉花園閣,租下當時水域36畝水面,想在水里淘金。12米高的鐵管栽下去,6米高的魚網圈起來……他們先后投入了20多萬元,本錢都還沒收回來,卻要拆圍網,能不惱火?“濕地的湖水、河水比以前臟多了,你們想過原因嗎?大水年年沖,你們能干長遠嗎?”各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天天上門,從早到晚拉著劉某等人聊天、算賬。一句句掏心窩子的話勾起了劉某等人的愛家鄉情懷?!罢被▓@閣濕地公園創4A級景區在即,必須留下家鄉好風光,必須配合國家大政策!”
2023年4月1日,想通了的劉某等人忍痛賣魚,拆除了全部圍網。通過這次多部門聯合集體行動,不僅彰顯了法律的權威,還提高了群眾對保護濕地的意識,為共管共建“美麗綏寧、活力綏寧、幸福綏寧”打下了扎實基礎。
來源:綏寧縣融媒體中心
作者:唐芳艷 李林
編輯:黃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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